2012年3月21日18时25分,新疆兵团农二师库尔勒垦区公安局苏干特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群众匿名电话报警称,且末支队1连华宇商店门前有两个且末县的维吾尔族人喝醉了。接警后,苏干特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其中一名醉酒的男子正在华宇商店内要酒喝,另一名男子已经喝近乎昏迷,出警民警向商店业主询问了基本情况,得知这两名维吾尔男子临近的且末县琼库勒乡居民,今天不知道在哪喝的酒,又到商店来买酒喝,民警与其中较清醒的男子交谈,询问他们的住址,遂将该男子扶上警车驱车3公里将他们送回家中。
民警温馨提示:公民应提倡健康饮酒,酗酒行为即影响健康、又易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秩序,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民警掺扶醉酒群众回家。

民警掺扶醉酒群众回家。
《公众传媒》公众记者Publics reporter:郑杰姝 马磊
公众传媒责任编辑:方华 |